给私人干活受伤由谁承担

毕节律师事务所 2740

给私人干活受伤的人干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活受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个情况的伤由,那么发包人与包工头是承担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一、人干给私人干活受伤由谁承担

工作时受伤,活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

1.包工头具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伤由,应该承担临时工受伤赔偿责任。承担因为双方是人干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务关系,活受所以工作中受伤,伤由包工头有绝对的承担责任。不过,人干对于劳务关系,活受临时工受伤的伤由,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而不是工伤赔偿。

2.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的,发包人跟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包人确定承包人时,要审查对方相应的资质,如果包工头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发包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情况的,那么干活受伤,发包人具有过错。所以,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应该跟包工头一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找其任何一方主张赔偿。

二、给私人干活受伤的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在线提醒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三、给私人干活受伤的赔偿诉讼时效

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一般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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