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涉及了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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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涉及的建筑具体方面包括有工程项目范围、工程建设工期、工程中间交工工程的施工涉及开工和竣工日期、工程质量等。合同其中,建筑具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将建筑栋数、工程结构、施工涉及层数以及资金的合同来源等事项进行明确。

一、建筑具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涉及了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含的工程内容: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施工涉及主要包括建筑栋数、合同结构、建筑具体层数、工程资金来源、施工涉及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向来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承包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一般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要求,经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二、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

律师在线提醒您,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以下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在线提醒您,签订工程合同的程序如下:

1.立项

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设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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